为了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,规范经营秩序,敦煌市在总结多年种子管理经验的基础上,针对存在问题,提出了种子管理的新办法。
一是实行种子抽样备案制度。要求各棉花种子生产企业要分批次检验种子发芽率,同时将检验种子的检验样品按批次备案保存,并将检验结果报市种子管理站备案;
二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。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,确定5家棉花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10个植棉乡(镇)农技站为棉花种子经销单位,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棉花种子;
三是实行种子生产、销售档案和种子质量保证单制度。各棉花种子生产、经营企业要建立完整的种子生产档案和销售档案,准确记载种子来源、加工、贮藏、运输、质量检测、销售去向等内容,并给每一位购买种子的棉农开具种子质量保证单;
四是实行种子质量承诺制。督促种子经营者严格按制度办事,严把调种关、检验关、销售关,提高企业的自律能力;
五是实行主栽品种发布制度。针对当年的棉花生产现状,选择确定来年的棉花主栽培和搭配品种,及时向农民发布;
六是进一步加大对种子市场的检查力度,联合工商、质监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综合执法检查,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种子的行为。